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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调的,也许最相关的 是 2022 年 6 月 27 日第 14,382 号法律,该法律修订了《民法典》和《公共记录法》,允许对公民的名字进行法外且无动机的修改。人,在达到成年年龄后取消一年的诉讼时效。名字的不变性已经通过法理学得到缓解,现在可以得出结论,该规则已成为名字的可变性(名字和姓氏)的规则。沿着这些思路,新法律还规定了在婚姻存续期间可以法外更改配偶姓氏以及伴侣添加姓氏的规定。它简化了合格婚姻的程序,规范了稳定婚姻的法外转变为婚姻,并在自然人民事登记册“E”中处理了公开声明契约的登记和稳定婚姻的终止。 就判例而言,值得强调的是,与亲子调查行动相结合时,关于继承申请诉讼时效期限开始的指导意见发生了变化。根据 CC/1916 的综合立场是,诉讼时效从继承开始之日开始计算。随后,高等法院决定,该期限仅在认为调查有效的判决成为最终判决后开始。
现在,在 EAREsp 1.260.418/MG 的判决中,公民法院再次应用了古典理论,即期限的初始期限是从继承开始算起,继承开始时发生死亡事件,无论司法是否承认亲子关系。 在联邦最高法院的范围内,特别上诉和上诉(ARE)1,309,642(主题1,236)得到了普遍反响,该上诉将就《民法典》第1,641条第二款的合宪性做出裁决,考虑到对自治和人权的尊重尊严并禁止歧视老年人。据我们所知,该装置对 70 岁以上结婚的人实行合法或强制的资产分割制度,其目的是保护老年人免受所谓的“后备箱诈骗”的侵害。经常出现关于年龄差距很大的人之间的婚姻关系的流行想象。在 Whatsapp 号码列表 这些情况下,夫妻双方不能通过婚前协议选择任何其他财产制度,并且在这种制度(强制分居)下结婚,如果其中任何一方死亡,幸存者将不会与继承人分享遗产有些人认为这项规定是歧视性的,侵犯了七十多岁配偶的尊严,因此违宪。据称,资产年龄划分对老年人存在偏见,老年人在管理自己的资产时被视为无能力。我预计,从法律角度来看,我不会看到歧视性待遇,更不用说对人的尊严的攻击了。
强制分居制度是法律规定的婚前协议自由原则的一个例外,新娘和新郎失去了在婚姻存续期间选择控制其财产关系的财产制度的自由。这是对私人自治的部分限制,需要在对立法者特别选举的某些人的财产保护的更广泛背景下理解。这些法律想要保护的人,尽管被禁止签订除分居以外的财产制度,但仍保留对其全部资产的充分处置权。但他们不会被阻止管理自己的资产,也不会被禁止免费或有偿地处置这些资产,包括有利于其配偶或伴侣。因此,该制度的实施并不剥夺七十多岁的配偶向另一位年轻配偶提供其部分资产的权利,如果他们愿意的话,可以通过捐赠或遗嘱的方式——这意味着该制度的义务在实践中代表了最低限度的干预在私人自治方面,无法证明因侵犯尊严条款而涉嫌违宪。 在原则方面,2022 年举行了两次富有成果的专家会议。第一次是联邦司法委员会于 5 月推动的第九届民法会议,以纪念《民法典》颁布 20 周年。会上,批准了多项理论声明,涉及共同监护权、与祖父母家庭共处的权利、对家庭暴力受害者的赔偿仅支付给施暴者的佃农账户、将导乐和母乳喂养顾问费用纳入怀孕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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